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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牙医(口腔)医疗机构之发展
时间:2010-12-22 12:26:34  来源:中国医院杂志2010年第12期  作者:郑文韶  点击:

       台湾地区口腔医疗机构从1949年开始,至今已有60年的历史。在这60年中,由于台湾经济的突飞猛进的发展和台湾地区的口腔医学教育与医疗供给系统(Medical and Dental Delivery System)的开放民营发展,有非常密切的关系。这60年来的发展,可分为四个发展期,兹分述如下:

1 牙科密医期(1949年~1954年)

       在这段期间,台湾的居民经济所得偏低(居民所得GDP,每年低于100美元),民国政府于1943年9月22日在大陆公布实施的“医师法”并未将牙医师列入,并且尚无密医(无照行医者)之法律惩罚条文,导致民营(口腔)医疗机构中充斥了许多没有正式执照的牙科密医。在此时期台湾地区公营的牙医(口腔)机构明显不足,仅有台大医院及各地少数之省市立地区医院设有牙医部门。负责教育的牙科学校,仅有从大陆随当局来台的“国防医学院”。民间的牙医学教育正式成立于1954年台湾大学医学院牙医学系,为大学本科6年制之牙医教学课程。1954年台湾当局命令所有非法从事(齿科诊所)的镶牙齿模技工(密医)改名为(镶牙技工所),规定其执业之范围仅限于镶假牙,不得从事拔牙等侵袭性之口腔外科治疗。当时台湾省牙医师公会所登记的合法牙医师尚不足一千人,但密医人数却已超过一万人以上。多数之密医都是在日据时代跟随开业的牙医师学习技工工作,随后因无法管制,在正式牙医师不足,民众对镶牙补牙的供求需求日益增多时,独立出来开业。由于有利可图,师徒相授,参与密医之齿模技工日益增多,常有一家数口皆挂牌从事牙医密医作业,成为家族事业。有些密医从事镶牙工作所得,甚至高过了正式牙医经营之合法诊所。这当然是因为一般民众对口腔医疗要求的水平不高,而牙医师的身份与地位,在劣币驱逐良币之情况下,社会大众并未给予应有的尊重。

2 牙医养成期(1955年~1976年)

       在这个阶段内,由于各牙医(口腔医学)学校相继成立,每年从各牙医学院毕业的牙医师总数约在200~400人左右。至1976年止,正式登记有执照的牙医已超过2300人。由于当局规定执业的牙医师们必须加入各地(县市)的牙医师公会,各县市地方的牙医师公会结合各牙医师校友会,努力拓展民营(私营)开业之空间。又由于公营机构(含各级公立医院或地方之卫生所等医疗机构)牙科部门所需之牙科医师名额有限。而各院校毕业的牙医师人数又逐年增多,其中只有1/10的毕业牙医师可以申请加入公营的牙医医疗机构,继续接受训练和服务,其余9/10的牙医师毕业后,不是选择留学深造,就是投入民营的牙医诊所开业,因此民营的牙医诊所数目激增。幸好在这段时期台湾的经济持续成长,民众的收入日益增多(从1960年的GDP154美元增至1976年1000美元)。牙医师开业的前途被一般社会民众看好,从1968年起台湾当局开始举办牙医师考试。未通过者,不得执业,密医不得参加考试。

3 牙医民营蓬勃期(1977年到1994年)

       在这18年中,正值台湾经济成长的高峰期(台湾居民每年平均所得GDP从1980年2344美元升至1994年之11604美元)。台湾民众之收入大幅增加,社会经济活动频繁。一般民众对于口腔卫生之保健与消费的标准已有所提升,对镶牙生密医之行为多不认同,加上实施公保(公务人员健康保险)与劳保(劳工健康保险),密医们已无生存的空间,故逐渐被淘汰。而且此时牙医师私营开业之收入亦大幅增加,导致牙医师之行业成为热门行业。一般民众皆鼓励其子女投考医学系或牙医学系。导致医学系及牙医学系成为台湾大专联考最热门的科系。与此同时,原在外国进修的牙医师们,在其学成后,亦纷纷回台,加入执业或开业的行列。这些回归的牙医师们大部分都是留美或留日等在先进国家地区进修牙医专科者,以其在外国学成专业之水平,应用在民营执业之机构,普遍提升了一般开业的水平。由于牙医学校及各公营之医院仍处于象牙塔封闭式的用人及教育方式,导致一般民营的开业牙医师及执业的专科牙医师们需要自力救济,纷纷成立各种专科牙医学会或综合性牙医学会,以利开业牙医师间学术交流与再教育。而在此时期内,各地区牙医师公会组织架构亦趋完整,人才济济,负起牙医界对民众倡导口腔卫生教育工作责任,并积极向当局争取医疗之权利,为牙医医疗机构谋求更多的医疗资源及社会福利。在此段时期值得一提之事为1977年台湾经营之神王永庆(台塑董事长)为了纪念其逝世之父亲王长庚,特别斥资60亿台币,成立了全台湾规模最大的民营财团法人长庚纪念医院,在台北门诊成立牙科部,这是规模最大的民营医院及牙科门诊部。由于其设备先进,广纳优秀人才,管理严谨,经营得法,在台湾大型的医疗机构中,创造了最高的医疗业绩。长庚医院在医疗界之服务水平甚获好评,亦获得民众最佳之服务口碑,在本地的医界引起了相当大的震惊与反省。长庚医院各医疗部门经营的模式,打破了以往大家对大型教学医院的经营容易赔钱的刻板印象。本人在1984年起担任长庚医院牙科部主任。以当时牙科部经营之经验为例,每个月看诊之业绩平均在1000万台币左右。当时之规模为80张牙科治疗台,主治医师不足10人,住院医师约25人,牙科助理约30人,牙科部全年收入为1.2亿元,扣除牙科固定及变动成本,医院从牙科所得赚取之利润至少有20%(全年纯利润大约为2400万元台币)。换言之,如果牙科总投资额为2400万元台币,等于长庚医院牙科部每年能为医院赚取一个资本额。增加工作效率,加强再教育训练和临床服务态度及减少不必要之浪费就是牙科部门管理最重要的原则。由于在长庚医院工作的医师们除了要注意业绩成长外,尚要负责教学与研究,因此工作量会比在公营医疗机构大,但所得(收入)亦比一般公营医师多。所以在长庚医院工作的医师待遇(薪水)常成为其他公私营医院医师追求的标准。而长庚医院各部门之管理模式,亦成为其他医院学习之对象。在此时期值得一提的另一件事为大陆自1972年尼克松访华后,正式开始了邓小平提倡的改革开放的风潮,开始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放政策,让一部分的人先富起来,然后随着经济的开展,引进更多的外资(包含台资),使大陆所有的人都能在21世纪中达到奔小康的目标。在此时期两岸牙医界亦发展积极的学术交流活动。1993年本人担任台北市牙医师公会常务理事兼国际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率团访问中国牙医学及口腔医学之发源地四川成都华西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成功地促成两岸牙医师们学术交流的目的,也奠定了未来台湾牙医师们在华西口腔学院求学进修和继续交流访问的基础。

4 牙医全民健保期(1995至今)

       在此时期,台湾执政当局推动“全民健康保险”政策。在此政策下,医疗界内的中医、西医和牙医医疗机构,不论公营或民营,都必须要与健保局签约,才能成为健保政策下的特约医院或诊所,分享健保预算的资源。而全民健康保险是属于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其以全民纳保、风险分担的方式,提供全民平等的就医权利。截止至1995年起,总投保人数约2300万人,每年投保之总金额已逾4000亿元台币,以后逐年以不超过8%之比例增加保费之总额,保险之收入从1996年之2229亿元增加至2004年3369亿元,但保险成本之支出从1996年之2229亿元增加至2004年3378亿元,因此保费之成本逐年增加,截至2000年后,已入不敷出,面临破产之危机。由于施政当局为争取政治选票,迟迟不敢提高民众所需缴纳之保费,所以只有牺牲对医界的给付。而医界(包括中、西医及牙医)成为健保政策下政治之牺牲品。在4000亿台币中,牙医之给付不到1/10(约400亿元左右)。以全台湾约有一万名牙医师来分配,每位牙医师在每年执业(开业)中,可向健保局申请到240万元台币(约人民币58万元)。扣除每个月平均50%之开销,每位牙医师在台湾地区开业,最低收入为10万元台币(相当于2万元人民币)。当然这部分的收入不包括病人自费部分(如假牙、正畸、植牙等收费)。通常自费与健保费用之比例为1∶1至3∶1。所以整体而言,牙医师在台湾自行开业每月之所得约为20万至30万台币,是一般民众的3至5倍,所以牙医仍属高所得之行业。然而一般的民营开业牙医师都须超时超量工作(民营医疗之工作量与时数为公营者两倍以上),才能获得上述之收入。

5 现行牙医师之执业状况

       台湾现有牙医师约11248人左右,其中90%(约10000人)在私人诊所执业。牙医师毕业后参加了牙医师证照特考,取得牙医师高考及格证书后须再加入医院受训执业2年,然后才能独立开业,每位牙医师只能负责一家诊所开业。仅有10%(约1200人)在公营或民营之综合医院执业。以台湾地区2300万人口统计,每位牙医师服务的人数为2000人,此数目略高于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之比例。但台湾都会区的牙医师人数较多,以台北市为例,台北市只有250万居民,但有2256位牙医师在台北执业。其中有1200位牙医自行开业,平均每位牙医师服务的人数为1108人。换言之,在台北市每条街上都有一个或数个牙医诊所在挂牌开业。一般牙医(General dentist)诊所开业竞争非常激烈,工作的时间也是较长。为迎合民众或学生上班或上学的时间,牙医师的门诊工作通常是从上午9时看诊至下午9时,长达12小时。绝大多数的诊所都是一人执业(Solo practice),雇用牙科助理1~3位协助。目前牙科助理大部分都是高中、高职毕业的女性或护士专科学校毕业的护士,经过3~6个月的在职训练。助理中一人担任接待(Receptionist),一位担任牙科护理(chair-side Assistant),另一位担任实验室技工(Lab Technician)。当然亦有身兼三职之牙科助理。诊所之设备齐全者至少包括水平式治疗台椅(台椅数并无限制但通常一位牙医师同时使用2至3台),牙根X线机(Periapical X-ray machine),或全口镜X线机(Panogram X-ray machine)、测颅X线机(cephalometric X-ray machine)、消毒设备高压消毒锅(Autoclave, Ultrasonic tank等),洗牙设备(超音波洗牙机、Ultrasonic Scaler等),以及牙科各专科所使用之器械等材料。诊所之面积约50坪(相当于160平方米),分隔为患者休息室、诊疗区、消毒室、技工室、X线室、医师办公室、工作人员储藏或休息室,及卫生间等。如果空间足够可以加入库存材料室,会议室(或图书室),特诊室及游乐室等。
       如上所述,台湾约有10%(约1200人)的牙医师在公营或私营综合医院执业。根据台湾医疗法规规定,医疗机构设有病房收治病人者为医院,仅应门诊者为诊所。牙科(口腔科)之医疗系以门诊为主,除口腔外科外,皆无设置病房之必要,而台湾医疗机构综合医院设置之标准,必须包括内、外、妇、儿、麻醉、放射六大科以上,每科皆须有专科医师,而且病床须设100床以上。牙科并非综合医院设置科别之充分或必要的条件。因此台湾迄今尚无综合性牙医医院或口腔医院存在。一般设有牙科之综合医院(公营或私营),其规模可大可小。有的聊备一格,有的大张旗鼓。根据台湾卫生行政部门之评审,依其整体医疗设备之规模,床数之多寡,专科科别数及所配属之医护人员之资历及人数,可分为医学中心、区域医院和地区医院三大类。有些综合医院牙科之规模与设施比一般大型的牙科诊所还小,有些则十分庞大。大体而言,凡属牙医学院之教学医院(如台湾大学、台北医学大学、高雄医学大学、中山医学大学、阳明医学大学等),或财团法人医院(如长庚纪念医院、国泰医院、马偕医院、秀传医院等)。其牙科部门的编制都很庞大,在医院行政管理之体系中,已超越科之规模,而成立部或区部。其所设置之治疗椅台都在百部上下之规模。病房(口腔外科)则依附于医疗体系之外科部门中。每一牙科之专科或次专科(牙体复形科、口腔外科,根管治疗科,齿颚矫正科、儿童牙科、补缀科、人工植牙科、口腔诊断科、颞颚关节科、美容牙科等)皆设有主治医师一人或数人。多数规模大的医学中心的牙科部都兼具牙医师临床教学医院的功能,定期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评鉴单位之评鉴。评鉴之好坏,影响到该医院之实际级别认证及社会之风评和健康保险医疗之权利与义务。具有临床教学功能之牙科部可依医疗法和评鉴教学医院之规定,招收牙医学院或学系牙科毕业生作为四年或五年之住院医师训练(Resident training course)。通常住院医师的第一及第二年为一般牙科或家庭牙医科之训练。第三至第四或第五年为专科医师训练。第四年或第五年后,表现优秀者可选任为牙科部门之总医师。担任总医师一年或数年,就有机会经过考核,升任为该专科部门之主治医师(Visiting staff 简称V.S.)。成为主治医师后,才能在医院享受独立看诊(挂牌)和主持监督住院医师看诊之权利。主治医师并无年资限制,只有资深或资浅之差别。其中资深者或医术及行政能力较强者,可被医院聘为该专科之主任或副主任之职。更得众望者,可被聘任为牙科部之部主任。有些医学大学牙医学院附属医院牙科部规定,具有牙医学院讲师级教学资历之牙医师,得兼任牙科主治医师级之职位。具副教授级以上之资历方能担任牙科(专科)主任级之职,具教授级以上资历者方能担任部主任之职位。
       近年来,由于牙科诊所林立,经营竞争剧烈,年轻的牙医师欲投入开业之行列,开始讲究诊所之设计与装潢以及营销管理等方法。有些诊所请专业的室内设计师,做了许多精心的装潢与别出心裁的装饰,使患者进入诊所后,有如置身于五星级的大饭店。有些新开业的牙医师们组织所谓的策略联盟,在不同区域开了许多连锁诊所,以节省器材,广招病患,共享资源为号召。原则上在台湾申请开业新设立诊所,一个牙医师只能开一家,为了节省开业投资,有些牙医师合伙同开一家,形成所谓的群体执业(Group practice)。亦有一些专科不同的牙医师们,以群体执业的方式,互相支持自己所学不足。在专科牙科方面,以齿列矫正科的医师最多,但人数也只有430位而已。台湾有2300万人口,每种牙科之专科如口腔外科、牙周病、牙髓病、人工植牙学等专科,皆需负荷相当大的病人数目。所以只要是做专科方面的牙科工作,病患的来源及收入都偏高。由于近来民众对于人工植牙及美容和美齿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多,在这方面的消费也越来越多了。假牙制作、植牙和美容牙科方面的收费都属于自费(没有健保,需要自行另外付费),所以弥补了牙医师在健保方面的收入损失,从事植牙和美容牙科的牙医师成为人人称羡的行业。但由于病患的要求标准也高,所以衍生了不少医疗纠纷的问题。这些医疗纠纷的案件,如果没有适当的处理,最后都会诉诸法院,医师们最后常被要求赔偿,花钱消灾。近年来保险公司开始承揽医疗纠纷保险业务,目前的保费为每位牙医师一年保费台币1.2万元(约每月1000元台币),如有纠纷最高赔偿高达新台币100万元。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台湾开业的医师或牙医师,不能透过媒体刊登任何形式的广告,否则罚则很重。连续明知故犯,可罚200万元以上,所有开业或执业的牙医师都需要加入当地的牙医公会。台湾有14县3市,另外有台北、新北、高雄、台中、台南五大院辖市。每个牙医师都须缴费给当地的公会,公会就会利用这些钱成立许多工作委员会和基金,为牙医师创造医疗资源和谋求福利。牙医师在业余亦可自由参加各种学会的学术继续教育演讲活动,但需要另缴费用,学会可以颁发继续教育学分证明,每个牙医师每年需满修24个学分的学术再教育训练课程,否则会被吊销开业之执照。学会亦设专科医师甄审委员会,各学会有不同的标准,常参考美、日、加等先进国家的各科专科学会甄审的制度,现被台湾当局正式承认的仅有口腔外科、口腔病理科和齿颚矫正科,其他如牙髓病科、牙周病科、补缀科、赝复科、儿童牙科、人工植牙科等尚未被当局正式认可成立,主要原因是一般的牙医师(General dentists)反对,怕专科医师医疗的范围会垄断到一般牙医师可以医疗的范围。最近有人提议一般牙医师可以加入家庭牙医师专科学会,如此,全体牙医师都可以享有专科医师之殊荣和名望。此种提议之立意甚佳,但难免有虚设名号浮滥之嫌。所以在台湾专科医师制度之推行,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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