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管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 办 中国医院协会
编 辑 《中国医院》编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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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部主任 郝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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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西工商广登字20170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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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 号 ISSN 1671-0592CN 11-4674/R
【关键词】知情同意权 拒绝医疗 【摘 要】拒绝紧急合理医疗是知情同意权的特例,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应该具备患者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要件。拒绝紧急合理医疗的严重后果,应该严格限制拒绝紧急合理医疗的生效条件。为保护医院合法权益,卫生行政机关应该辅助医院举证履行知情同意。